孩子如何面对同伴的侵犯――兼议幼儿情绪的正当表达
如果孩子被同伴打了,孩子是否应该还手?这是一个令许多家长棘手的问题:如果教育孩子以眼还眼、以牙还牙,以武力对付武力,是否会导致冲突的升级,并导致孩子缺乏谦和、忍让,不会用灵活和机智的办法处理冲突?如果教育孩子决不动手,是否会让孩子因此忍气吞声、一味回避,形成逆来顺受的病态性格?
对于上述问题,家长应该了解孩子之间冲突的分类,并依次对孩子进行指导。
同伴侵犯的分类
同伴侵犯可以分为无意侵犯和有意侵犯两类。
无意侵犯是指同伴的行为对孩子产生了不良影响、但同伴是无意识的。当同伴意识到自己行为给别人造成伤害时,一般会马上停止侵犯,还可能伴有安慰和道歉。
有意侵犯是指同伴知道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规则、会让他人感到不适或造成伤害,但仍然坚持实施的行为。有意侵犯一般具有目的性,如获得他人玩具、让他人服从自己等等。因此,如果没有孩子的反抗或者外来的制止,有意侵犯往往要达到目的才能停止。
孩子对待无意侵犯的正当反映
(一)适当和明确地表达不适和悲伤,如表现出难受的样子、哭泣等。这种表达的作用,一是引起同伴的注意,让同伴马上停止他的行为;二是引起同伴的同情和不安,以获得安慰和歉意;三是引起成人的关注,以获得成人的同情和支持。
一般情况下,同伴会因为孩子的哭泣和悲伤而马上停止他的行为。如果同伴具有良好的移情能力,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不安,并伴随对孩子的安慰和歉意。这时,这一冲突到此就可结束。
所以,幼儿适当而明确地表达不适和悲伤,是正当的情绪反映。
(二)适度地指责和冷落。如果有侵犯行为的同伴尽管停止了侵犯行为,但没有安慰和道歉,受到侵犯孩子的正当反映是轻度地指责和冷落,如说,“你干什么呀?!不和你玩啦”,并转而去寻找新的伙伴。
让无意侵犯者受到指责和冷落,有利于他的反思和今后行为的小心。孩子因受到侵犯而又没有得到安慰和道歉,发点脾气也是正常的。一般说来,时过境迁之后,两人的友谊还会继续,成人没有必要焦虑或指责其中的任何一方,但私下应该教育造成无意侵犯的孩子向对方道歉。
孩子对待有意侵犯的正当反映
由于社会经验不足,幼儿并不能准确认定是侵犯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。所以,孩子会从对待无意侵犯的过程开始,首先表达不适和悲伤,以制止同伴的行为,并获得安慰和歉意。
但当同伴没有停止他的行为时,孩子会认定他的侵犯是有意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以下步骤都是孩子的正当反应:
(一)指责和冷落。如同伴强占孩子正在玩的玩具,孩子会说,“你干什么!你这样是不对的。我不和你玩啦”,然后离开侵犯现场。这个做法,尽管满足了同伴的侵犯目的,但也让侵犯者受到了道义上的谴责和冷落。
(二)表达愤怒。对于强势的、无理的侵犯,有的孩子会表现出愤怒。“这是我的东西,你为什么要拿走?”
有的同伴会因理亏而中止侵犯。
(三)警告。在自己的愤怒情绪不足以震慑对方的时候,孩子可能借助成人,对侵犯者提出警告。“你要是这样,我就去告诉老师(或家长)”。
在同伴不停止侵犯的时候,应该鼓励孩子到成人哪里去寻找公正和支持。这类似于成人世界里的法律援助。
(四)适度反击。在自己的情绪不足以震慑对方的时候,也有的孩子会直接采取武力反击,如坚决地夺回自己的玩具。这一般会发生在双方体力相当的情况下。
当愤怒和警告都无效的情况下,孩子适度的武力反击是正当的,因此,无论老师还是家长,都不要当着同伴的面批评这个孩子;相反,作为教师,还应该批评挑起事端的孩子。但在私下,可以建议孩子采取更为灵活的办法。
(五)过度反击。适度反击是以制止同伴的侵犯行为、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目的;过度反击是以惩罚对方的侵犯行为为目的。
过度反击可能让挑起事端的同伴接受教训,但也可能导致双方的冲突升级,这对双方都是不利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教师和家长一定要在私下对孩子进行指导和教育,不要让“有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”固化为处理社会事务的心理定势。
根据以上分析,笔者认为:
家长应该告诉孩子,如果别的孩子打了你,你应该表现出愤怒,并对他提出警告(告诉家长或老师)。如果对方仍不停止侵犯,在体力相当的情况下,完全可以做出适度反击。
孩子向家长或老师“告状”,是寄希望于成年人的公正和正义,认为成年人是自己的依靠,就像我们要依靠法律和司法体系为自己申冤,而不是靠个人报仇一样。这是一种理智的做法,家长应该告诉孩子,自己会去找他,或者告诉他的父母,而不应该推卸责任。
孩子向爸爸“告状”,还可能知道,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,如果还手,可能吃更大的亏,因此孩子有畏惧心理。如果家长再用“你为什么不还手”来为难孩子,可能导致孩子感到孤独无助,今后吃了亏也不说。
以牙还牙毕竟是最后的办法,为什么要逼孩子走最后的路呢?
如果孩子遭到同一同伴的多次侵犯,这种侵犯一般来说是有意侵犯,教师和家长都有责任进行调查,做出相应的举动,这对双方都是有利的。